目前,我国养老政策在与实情市场的衔接上,还存在着明显脱节。尽管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,解决了双轨制问题,但在实现人员全覆盖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盲区,养老保障的水准还比较低,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水准更低,还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。
我国的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,但作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业仍然十分薄弱。特别是老年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,文化层次越来越高,老年人的要求越来越广泛,对老有所为、价值尊严、文化教育、精神关怀等高层次的需求越来越大,对养老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要尽快建立和完善“以居家养老为基础,以社区服务为依托,以机构养老为支撑”的养老服务体系。
在目前甚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,家庭养老仍是主流,社会养老是家庭养老的有力补充,社会化养老不可能替代家庭养老。从养老资源的组织供给来看,离老年人最近的组织是家庭,依次是政府、市场和社会,家庭是养老的第一居所,家庭养老服务是最重要的养老服务,特别是家庭的生活照料、精神慰藉、亲情关爱等是其他养老方式不能替代的。因此,既要强化政府的养老职能,大力发展社会化的养老服务,更要充分调动市场、社会、家庭,包括老年人自身的力量。
从国际经验看,家庭养老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。发达国家是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00—10000美元时,才进入了社会老龄化阶段,而我国则是提前进入了该阶段。无论是投入力度还是基础储备方面,明显跟不上节奏,显得力不从心,远远无法满足快速老龄化的需求。这就要求政府既要强调家庭养老的特殊重要性,同时也要承认新形势下家庭养老面临严峻挑战,必须制定发展型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,通过政策的刚性促进,强化家庭的养老服务功能,这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解决庞大的养老问题的战略性选择。
要做好覆盖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,需要找到“调结构”和“稳增长”的黄金结合点。政府明确提出,要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,弘扬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的社会风尚,建设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,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,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
目前来看,我国还远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、有规模的、有影响力的养老产业和养老市场。在这种情况下,政府还是应以老年人及其子女最为关心的护理、医疗等服务为切入口,在优先解决刚性需求的同时,逐步引导延伸出周边服务产业消费链。